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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互联网+”解决执行难

发布日期:2016-12-12 09:25:51     来源:江淮机电网      编辑:王杰

  江淮机电网记者近日获悉最高法院第一次对外公开解决执行难的时间表——最高法院宣布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9个多月来,各地法院在破解执行难上,力度明显加大,尤为惹人关注的,莫过于执行与互联网的握手。如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就表示,将努力完善、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在京银行存款、不动产实现网络查控,力争实现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措施手续的网上办理。据该院公布的数据,1至10月已执行到位金额613亿元, 同比增加了60%。


  执行之所以成“难”,有的是因为执行人员本身太懒,也有的确实是因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所以才有从上世纪末以来,林林总总的“执行大会战”,但问题似乎仍然存在。


  从执行难的现状来看,信息不对称和手段的缺乏是前端的硬伤。随着征信系统的逐渐完善,一些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法院和其他部门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变得越来越简单,网络查控系统的作用越来越显现出来,“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难题也慢慢变得不那么难了。从今年以来各地法院的动作来看,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强化信用惩戒力度,已成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必杀技”。


  接下来就是执行举措。应该说,法院系统也同样很好地利用了互联网这一利器,如今年9月最高法院公布的数据,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99.2万例。当月22日,最高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通知》指出,最高法院将招投标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名称(姓名)、法律义务履行情况、失信情形等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查询。同时,《通知》提出四项具体的惩戒措施,重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及招标代理活动。


  也正是网络查控和网络发布系统的力量,让失信被执行人的违法成本、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成本迅速上升,这无疑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很好的切入口。当失信惩戒无缝推进,“失信者得利,守信者吃亏”的倒挂现象得以转变,“互联网+执行”将向群众证明,解决执行难真的并没那么难。(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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