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22 14:47:55 来源:江淮机电网 编辑:王杰
江淮机电网12月22日报道 从明年开始,考驾证或能一次报名考多个科目,完成科目三当日即可要求考科目四;可以自主预约考试,预约60天没有成功可申请在省内异地考场参考......日前,安徽省政府正式同意省公安厅、交通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标志安徽省将全面改革实施驾考新政,目标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任务。其中,备受关注的自学直考,目前除了试点的马鞍山市,其他城市暂不展开。
[自学]安徽省仅马鞍山市能够直考
在备受关注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方面,通知要求,除了在马鞍山市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外,其他非试点市不得开展自学直考工作。
直考即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意见要求,各地要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练车]学车将推计时培训和收费
根据通知,我省将全面落实国家层面的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比如将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等。而在关注较高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方面,考生可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
同时,驾校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也将改变,将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鼓励“一人一车”培训方式,减少学员学车等候时间。
[体检]70岁后才须一年一体检
落实国家关于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预约]预约60天不成可去外地考
意见明确各地要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 2017年起,新申报的社会考场严格实行考训分离;2019年起,全省社会考场均按考训分离模式管理。
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对申请预约场地驾驶技能或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60日未成功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明年将推行“连续考试”
意见要求,公安机关要通过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不得将考试指标与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车辆、教练员数量挂钩。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此外,要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2017年上半年在3至5个市试点,下半年在全省推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
[领证]驾驶证可全国异地申领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落实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的规定。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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